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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為交通督導員提供培訓 編輯先生: 本人為一名現職交通督導員,很高興看到第六七九期《警聲》刊載的「警察通訊員參加培訓」一文講述該項課程有助警察通訊員改善服務水平。 可是,處方卻沒有為交通督導員提供類似的培訓。我們的工作經常是吃力不討好的。令顧客(交通違例者)在遭受檢控時能夠認同和接受,實有賴良好的溝通和處事技巧;而面對滿腔怒火的「顧客」時,應如何控制個人情緒以及掌握對方的感受亦為顧客服務的重要一環。 因此,我希望處方能為我們提供類似的培訓計劃,幫助我們提高服務水平。
交通督導員「米高」 訓練部的回應 很多謝交通督導員「米高」對服務改善訓練的支持及意見。交通督導員是前線執法人員,因而會面對不少因工作而帶來的衝擊。警務處決心建立新的服務文化,而訓練部亦已按此目標先後向三十一個區、分區或單位提供兩天的服務改善導師培訓工作坊。已受訓的導師則組成訓練隊為所屬區域或單位的同事提供一天的服務改善工作坊。 據了解有些區如灣仔、西區、中區及油尖均有為該區交通督導員提供同類訓練,而有些分區的工作坊則未有包括交通督導員在內。訓練部已將有關情形在本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二十三次警署改善計劃聯絡會議及同日的第九次顧客服務改善計劃管理會議中提出,並在七月四日與署理總警司(交通)史丹頓磋商。與會者一致認為交通督導員在服務改善方面的培訓由所屬警區提供會較為合適。在安排未來的服務改善導師培訓工作坊時,我們將建議區或分區指揮官派遣合適的高級交通督導員或交通督導員一同集訓,以便他們日後為所屬區域的同事提供訓練。
警務處助理處長(訓練) |